性格不合能当作分手的理由吗?

如果两人相爱,但是因为有些事情上不能达成共识,所以提出分手,这样合理吗?

第1个回答  2013-08-12
我觉得,不是性格不和,也不是志向不和。我想,可能是因为你们太在意彼此,总想从对方那里得到一丝不能从别人那里得到的温暖。如果你们是朋友关系,那么,你们可能就属于那种诤友类的,一见面就吵架,但是如果对方有事,另一方绝对是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如果你们是可能转为情侣的关系,如果你真心希望这段感情能够长久,那就试着迁就一下对方,把对方当成一个小孩子一般,哄着骗着,那我相信你们一定会长长久久的!(如果是迁就,就一定要尽全力去迁就,像陪一个小孩子一样,呵呵……慢慢地,你就会发现,你们之间的战火已经慢慢少了。)另外,不要认为战火不好,有了这种战火,生活才会有趣。导致分手结果的不是热切的战火,而是冷战。只要是争吵着的分手,只要有一个人放下自尊,那么你们就可以和好。(自尊和幸福比,哪个重要呢?)但如果时冷战,那么,就不可能又复合的机会了……(借题发挥,如果不是,请无视……)
第2个回答  2013-08-12
恩,,当然了,爱是一辈子的么,,但是如果是一些小事的话也没必要计较啊,要懂得谦让啊
第3个回答  2013-08-12
分手哪有合不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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