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随军一般有什么工作

如题所述

这个是要看部队的安排,有的是在部队的军人服务社里做,有的是在招待所里面做服务员,有专长的能到部队的医院做医生。

军人满足以下条件者,军嫂可以随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重新规定如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2、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4、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5、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6、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7、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8、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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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20
对于正式随军的嫂子,按照政策,部队是应该给安排工作的。当然工作是否对口,部队不会考虑那么多,只要给你个工作,不管你是否愿意,就算是安置了。在这里也要理解部队,他们也很难,毕竟找跟随军前对口的工作很难。如果不给安排工作,部队会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貌似是400一个月,也有人说700,我没拿过,所以不知道具体数字,然后在随军的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也算是对将来的一个保障吧。
  若是对部队安排的工作不满意,或者由于部队所处偏僻,无法解决工作,那就只能领生活补助了,至于工作,就要自己想办法了。
  解决途径:
  1、可以自己考取当地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岗位,有的地方每年都有招的。我所在的地方每年都招收教师和公务员,有的嫂子在家把孩子带到上幼儿园,只要年龄不超过35岁,然后去参加考试,一样考上了。
  2、去当地的就业中心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我刚来老公这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网上联系好的,我原来所处的城市在老公这里开发房地产,我去那家公司应聘。等到了老公这里之后发现工作不适合我,同时在工作期间逐渐了解当地环境,于是辞职之后就在就业中心找到了目前的工作。
  3、随军之后多跟嫂子们交往,互相介绍。我当时在就业中心注册了资料,找到工作之后,还有单位联系我,我都介绍给其他的家属了。
  4、自己开店,就像了了无期说的。不过开店需要成本,要在随军之后多了解当地市场,摸准之后再下手,而且开店我觉得跟个人性格关系也很大,有的人适合,有的人不适合。我家老公一同事家属就一直开店,她家父母都是开店的,有家族传统,比较适合,经营的也很好。如果是我,我感觉可能就干不好。现在生意很不好做,一定要多看多问再下手。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一是享受基本生活补贴。根据军人驻地艰苦程度,每月给予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同时为鼓励再就业,实行领取基本生活补贴递减制度。除特殊地区外,领取补贴标准全额的最长期限分别为5年或3年,期满后按补贴标准8%的比例递减。二是享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按缴费基数11%的比例,为未就业随军配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其中个人缴纳6%,国家补贴5%。缴纳基数参照上年度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比例确定。本办法实施以前随军随队的未就业随军配偶,1998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随军随队年限,个人可按缴费基数11%的比例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其补缴年限与本办法实施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养老保险的,其在军队期间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的缴费年限,与到地方后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三是享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资金由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个人按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1%的比例缴费,国家给予相同数额的补贴。四是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将未就业随军配偶纳入当地政府再就业扶持范围。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就业随军配偶的就业、再就业给予扶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25
看部队安排什么工作了 有的是在部队的办的什么军人服务社里面 有的是在招待所里面 有专长的能到部队的医院
第4个回答  2013-07-25
帮着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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