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3月入职,2010年7月转正,现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请问可以补偿多少月的补偿金呢?
有没有可能公司找到任何理由,来压制补偿的金额,如果发生这样子的事情, 应该如何处理呢?
我应该用什么样地方式和公司来解决这件事情呢?
麻烦知道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吧。 谢谢。
是效益不好,但是并不是裁员很多呢?也算合理裁员吗?
公司今年的效益是不如去年, 但是并不是影响很大,这个也只能要求N+1是吗?是不可以要求2N的是吗?
追答如果按合法程序裁员的,最多N+1,违法解除合同的,才能要求2N的,。
追问如果裁员的话, 我可以拒绝吗?如果公司强制裁员,是否算违法解除合同呢?
追答经过法定程序是可以裁员的。如果强制裁员,就是单方辞退了。那样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追问请问法定程序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本人工作中无影响企业的过失,我可以拒绝裁员吗?
追答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公司能举证情况和程序合法的话,不经你同意,也是可以裁员的,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你好,辞退员工的正规补偿是N+1。
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