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07
车友,真是幸运啊!只有车损,而没有人员伤亡,那么这起交通事故在处理问题上就简单了许多。根据你提供的保险状况,我认为原来让交警定你一个全责才好呀。因为如果是你的全责,在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就会便捷得多了哈。
现在由于是对方是主责,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你方为次责,承担30%。而对方只有交强险,你方为双险齐全。那么在进入了理赔阶段,你方可以得到对方2000元的车损的赔偿款,对方也是一样。也就是说在双方车损总额中减去4000元后,余下部分再按照7比3的比例来分别承担相应的赔款。你们的总额为9500,减去4000后,余下5500,按照你方承担三成,为1650元;对方承担余下的3850。你方的1650将会由你方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对方会为你自掏腰包承担余下赔款。
在理赔程序中,关键是对方的经济赔偿能力如何就存在一变数了,如果对方无力支付这3850的赔款,就可能会出现为这几千元而留下几许纠结和遗憾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7
你好,一方不肯配合,你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认定书或由交警部门出面联系、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凭认定书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13-06-07
你这个事情我朋友碰上过,对方就是死懒不来,交警又不想管,后来说要到督察科投诉交警不作为才把那人请来!现在到ZF办事不来点硬的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