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分配 法律的问题

我一朋友,他爸爸不幸在别人家做活的时候,摔死了。。。 后来别人赔钱了,他们家拿出一部分钱将他爸爸安葬后!
然后后面就是剩下的钱怎么分配,他叔叔把钱拿在手中,他父亲那边的兄弟姐妹的意思就是平分。。(我这个朋友情况:父母离异,母亲再婚。。有三个是这个死者的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未成年,另外两个成年,现有母亲带着,他父亲生前没有对孩子尽到养育责任) 与男方那边的关系不融洽。
现在这个钱呢,就是平分。。死者的父母、然后三个亲生子女。 可是我朋友还是觉得不公平~ 是应该这样分配吗?从法律的角度来,应该怎么办?
不知道我描述清楚没!

1,生前没有遗嘱或遗赠的,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既然死者与原配偶离异,那孩子的母亲就没有继承权。那么有权获得遗产的是死者的父母、三个子女。
2,对于遗产原则上各个继承人平分,当然也可以不平分,比如存在未成年的或没有劳动能力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的,有年迈的双亲需要赡养的,在死者生前对其或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的情形等,多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3,依据《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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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7
1、按照法律上的规定 如果有遗嘱 按遗嘱 就是说如果他爸死之前说了如果他死了他的医药赔偿钱怎么分就按他爸说的算。鉴于他爸意外死亡 应该还没来得及立遗嘱吧?
2、没遗嘱 那就按法定继承来。按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情况,他爸已经离异,那么就是没有配偶。
3、那么继承人就是父母、子女了。父母这个没问题。子女的话,都有权继承遗产,且原则上都是没有区别对待的,未成年跟成年一样,男跟女一样。生前没有尽到养育责任不影响遗产继承,两个问题完全不相关。
4、综上,父母、三个子女平分在法律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就是平分成5份,一人一份。
第2个回答  2013-05-27
对于你朋友父亲的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定的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3-05-27

    这个钱应当是死者的遗产,按照继承法进行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死者的父母及子女都在,死者的兄弟姐妹不能继承,没有他们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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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5-27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先后次序,一般为均分,也可以照顾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像你所说的情况,被继承人人的父母(如果健在的话)、两个儿子、女儿,共均分为5份,其中未成年儿子的那一份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也就是他的母亲)。
  像你所说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孩子的叔叔姑姑们)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无权参与遗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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