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征营业税,对吗

如题所述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不知道你是否属于这种类型的。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不胜感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2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A厂以本企业拥有的不动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属于转让不动产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第2个回答  2015-11-2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A厂以本企业拥有的不动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属于转让不动产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