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已还,欠条忘要回,被再次要求还款,向公安机关报其诈骗有用吗?

2009年9月刘某要求帮冷某公司车辆上牌,期间得知其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主动提出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愿意借8万元帮冷某解决资金周转的短期困难,且不计算利息。刘某将8万元转给冷某老婆李某时没有打借条,事后,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找冷某补打了一张欠条,同年12月李某直接在汽车销售款中拿了8万元还给刘某,且向刘某询问:“我老公有没有打借条的啊?”刘某回:“老板娘请放心,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钱都已经还我了,我还找你要钱?冒得这种事!”故当时疏忽没有收回欠条。时隔数年到2013年三月,因公司车辆上牌一事,冷某与刘某发生争议。刘某先以原借款未计算利息为由后逐步将还款未收回的欠条演变诈诉成欠款,并讲冷某告上法庭。且欠条在刘某找冷某寻要利息时被李某撕成碎条,后由刘某拼起。且李某在还款时有人亲眼看见。现法院以判出结果为冷某还给刘某8万元。请问,冷某向公安机关报刘某诈骗有用吗?我相信法律是帮助好人成好事而不是坏人钻空子的,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万分感谢!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06-01
目前来说,现在还是一个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收案范围。

目前你最需要做的是收集各种证据来证明确实已经还款,然后对这个案件提起再审,争取通过再审撤销原判。追问

因为时间已经过了3年多了,而且那时候也不是银行转账还的款,证人有是有,但是也没多大用。还想咨询下,我有在网上看到过就是如果是欠条的话,只有两年的诉讼时效!这个有用吗?

追答

嗯,有用,但是当你作为被告应诉的时候,你才能提出这个主张来请求法院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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