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过,上班十多天.走时可以拿到工资吗?

我在西餐厅当服务员.考试过了才算正式员工.现在试用期才二十元一天.这里的领班说现在走没工资拿的.怎样可以离开又能拿到这些天的工资.没签劳动合同的

第1个回答  2013-10-30
这方面很好处理的,依法办事就会拿回工资。1、你所在的城市有最低工资标准,你在试用期间,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现在该公司拿这培训费的名义打发你,是不合法的;2、只要你参加了试用或是培训,这十二天不论你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肯定可以领取工资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还可以要求按双倍薪资标准支付你的人工。(呵呵,不过,劳动法也说在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若他们说还没有签,也可证明你曾在该企业工作过)3、有疑问,建议你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站/所去咨询劳动局的工作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30
应该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13-10-30
不知道你应聘时对方是怎么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9
1、试用期没过,上班十多天.依法辞职的,走时可以拿到工资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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