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有通知金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于2009年自己辞职离开了公司。
再过了一段时间于2010年又被公司录用,但现在3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不续签,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有经济补偿金吗?
请问怎么补偿?第一次的工作年限可以计入补偿吗?

第1个回答  2013-05-24
1、在北京地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未提前通知,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其余地区一般没有;

2、从你第2次入职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也就是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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